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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發(fā)布入境人員在第一入境點觀察期滿后進京的有關政策措施
2020-04-04 19:58:21 來源: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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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4月4日電(記者邰思聰、馬曉冬)4日,北京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fā)布會上發(fā)布了關于入境人員在第一入境點觀察期滿后進京的有關政策措施。

  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社區(qū)防控組辦公室副主任、北京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張強介紹,從3月24日開始,部分國際航班從指定第一入境點入境,旅客在第一入境點所在城市實施檢疫并辦理入境手續(xù),之后就地進行集中醫(yī)學觀察?,F(xiàn)在,14天的集中醫(yī)學觀察即將期滿。

  張強介紹,對于入境人員,須在第一入境點進行14天集中醫(yī)學觀察。觀察期滿經核酸檢測為陰性的,解除醫(yī)學觀察后,就地分流,各自返回目的地。

  對于在第一入境點集中觀察期滿14天,經核酸檢測陰性,并于集中觀察期滿當天或次日直接進京的人員,由當?shù)靥崆跋虮本┦刑峁吨付ǖ谝蝗刖滁c入境進京人員信息表》,觀察期滿后,出具集中觀察期滿證明。人員進京前需向居住社區(qū)報告,說明集中觀察情況及進京日期,便于社區(qū)掌握。人員進京時,如因數(shù)據(jù)更新滯后,致使在機場、火車場站、公路卡口受阻的,可向相關站點出示集中觀察期滿證明,自行返回社區(qū)。到達社區(qū)后,由所在社區(qū)核實《指定第一入境點入境進京人員信息表》并做好登記,辦理小區(qū)出入證件,可不再進行居家觀察,但需要接受社區(qū)健康監(jiān)測管理。社區(qū)會提醒本人做好個人防護,如有異常情況要及時向社區(qū)報告。

  此外,對于在第一入境點集中觀察期滿14天,經核酸檢測陰性,但沒有在集中觀察期滿當天或次日直接進京的人員,仍要執(zhí)行居家或集中觀察14天的政策。

  對于駐華使團人員,按照有關駐華使團人員管理辦法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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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詹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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