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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4月16日電(記者陳旭)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fā)布提示,勞動者應分清“薪”“債”區(qū)別,如需“討薪”,可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舉報,也可依法申請調(diào)解、仲裁和提起訴訟,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近期,勞動者薪酬問題受到社會關注,特別是隨著新業(yè)態(tài)發(fā)展,很多人誤把“討債”當作“討薪”。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薪”與工資相關,而“債”則與勞務報酬相關。
工資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后,應得的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六部分。認定“欠薪”一般有三種情況:一是用人單位隨意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二是用人單位安排加班,但卻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資;三是用人單位支付工資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勞動者如需“討薪”,可多渠道投訴舉報:撥打勞動保障政策咨詢電話12333,或直接向用工所在地勞動保障監(jiān)察部門和仲裁機構投訴舉報、申請調(diào)解仲裁。
而勞動報酬則是指個人通過民事協(xié)議,獨立從事設計、咨詢、演出等勞務所取得的各種勞務報酬,或者承攬業(yè)務取得的報酬。比如網(wǎng)約車司機與平臺交易費用爭議、主播與直播平臺的合作費用爭議等,這些都屬于普通民事糾紛,適用民事訴訟。勞動者應具體區(qū)分自身情況,通過合法途徑,理性維護自身權益。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提示,北京勞動保障監(jiān)察部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已公布聯(lián)系方式。勞動者要注意保留勞動關系證明、工資條、加班補貼證明、考勤記錄等,離職時要求用人單位出具書面證明。
【糾錯】
責任編輯:
張樵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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