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28日電(記者胡浩)記者28日了解到,受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響,針對可能出現(xiàn)的部分國家公派留學人員無法按期派出、回國或返回留學目的國等情況,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將出臺相應措施,支持疫情防控工作。
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明確,對于留學資格有效期在2020年6月30日以前的國家公派留學人員,如因疫情不能按原計劃派出,需申請延期派出、變更留學單位或國別、放棄公派留學資格的,予以支持。因疫情申請放棄公派留學資格的,不受兩年內(nèi)不能申報國家公派留學的限制。已辦理派出手續(xù)并已購買出國機票的,如因疫情需變更行程,請聯(lián)系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或上海、廣州留學服務機構(gòu)辦理改簽或退票等手續(xù)。
對于應回國日期在3月31日(暫定)之前的國家公派留學人員,如因疫情需申請延期回國的,予以支持。留學期限最長可延至3月31日(暫定)。已購買回國機票的,如因疫情需變更行程,請聯(lián)系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協(xié)助辦理改簽或退票等手續(xù)。因疫情延期回國的,延期期間(不早于1月20日開始,最長暫定至3月31日)按現(xiàn)行標準提供獎學金生活費資助。
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提出,如有正在國內(nèi)休假、開會等中途回國的留學人員,因疫情暫無法返回留學目的國的,建議與國外留學單位妥善溝通并安排好返回時間。在國內(nèi)期間,留學期限正常計算,獎學金生活費從1月20日以后正常發(fā)放,最長至3月31日(暫定)。如3月31日后未返回的,留學期限從4月1日起暫停計算,獎學金生活費暫停發(fā)放;待返回留學目的國并向所屬使領館報到后,從返回入境之日起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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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