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嚴肅查處江蘇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別重大爆炸事故案相關責任人
公安機關對44名涉案人員立案偵查并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紀檢監(jiān)察機關嚴肅問責61名公職人員
新華社南京11月15日電 記者從江蘇省有關部門獲悉,江蘇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別重大爆炸事故發(fā)生后,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第一時間對搶險救援、傷員救治和事故調查處置等作出部署。江蘇省紀檢監(jiān)察機關按照干部管理權限,依規(guī)依紀依法對事故中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的61名公職人員進行嚴肅問責。同時,江蘇省公安機關對涉嫌違法問題的44名企業(yè)和中介機構人員立案偵查并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江蘇倪家巷集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兼總經理、江蘇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倪成良,江蘇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總經理張勤岳,江蘇天工大成安全技術有限公司董事長單國勛等44人涉嫌非法儲存危險物質罪、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污染環(huán)境罪、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并采取刑事強制措施。響水生態(tài)化工園區(qū)黨工委書記朱從國、響水縣應急管理局局長孫鋒、響水縣時任環(huán)保局局長溫勁松等15名公職人員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監(jiān)察立案調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同時,江蘇省對該事故中存在失職失責問題的響水縣、鹽城市和省應急管理廳、生態(tài)環(huán)境廳等單位46名公職人員進行了嚴肅問責。其中,擬給予鹽城市委書記戴源黨內警告處分,按規(guī)定上報審批;給予鹽城市委副書記、市長曹路寶政務記過處分,給予響水縣委書記崔愛國黨內嚴重警告、免職處理,給予響水縣委副書記、縣長單永紅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給予省應急管理廳黨組書記、廳長陳忠偉政務記過處分,給予省生態(tài)環(huán)境廳黨組書記、廳長王天琦政務記過處分。對其他相關責任人,也分別給予了黨紀政務處分。
事故發(fā)生后,江蘇省委和省政府高度重視,按照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和李克強總理等領導同志批示要求,積極穩(wěn)妥有序開展事故救援及善后處置,組織開展全省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制定出臺《江蘇省化工產業(yè)安全環(huán)保整治提升方案》《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等規(guī)定,推動黨委政府領導責任和“三管三必須”部門監(jiān)管責任落地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對事故作出處理決定后,江蘇迅速召開省委常委會會議貫徹落實,進一步深入檢查反思,深刻汲取教訓,嚴格依法依規(guī)依紀對所有責任人懲處和追責,并對進一步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提升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作出部署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