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wǎng)榮譽出品
總策劃:周錫生 本期策劃:黃庭滿 本期編輯:楊理光
  近日,復旦大學起草《復旦大學章程》,其中會劃分和限定各種權力,包括校長的權力:學校領導和部處負責人退出復旦大學學術委員會、復旦大學教學指導委員會,形成行政權力和學術權力的有效隔離。復旦大學校長楊玉良表示:“校長的權力不能無邊?!?…[詳細]
      “復旦憲章”為捍衛(wèi)學術自由邁出第一步
  近年來,關于大學“去行政化”,已經越來越多地引起高教界和社會各界的關注。大學“行政化”之所以廣受詬病,是因為它使得大學管理的“機關化”色彩過于濃厚,行政權力干預或取代學術權力的現(xiàn)象比較普遍,使得教授及學術組織的作用不突出?!陡叩冉逃ā芬?guī)定,大學學術委員會的職責是審議學科和專業(yè)的設置,制定教學和科研計劃,評定教學、科研成果等,但在許多高校,學術委員會卻并無相關決定權。大學“行政化”“機關化”,恰恰是社會上濃重的“官本位”意識在高校的反映,也證明了大學校園并非“象牙塔”。而大學“行政化”最大的弊端,就是學術權力與行政權力的界限不清。而要厘清兩者關系,非要行政權力主動“限權”“放權”不可。這一點,恰恰是最難的。復旦此舉,作了可貴的探索,值得褒揚,值得推廣。 …[詳細]
  復旦的改革不僅止于權力的隔離,更增加了對權力的問責。當學校的發(fā)展違背了會議的集體決策時,學校的領導就將面臨被召見,甚至被問責的境地。這種召見與問責的規(guī)定,無疑相當于一種賦權。在以前的權力格局中,學術權力通常只有被行政權力領導的份,怎有膽量去問責行政權力?現(xiàn)在,當章程已經規(guī)定了行政權力隔離,而且增加了對行政權力問責時,關于學校發(fā)展的權力也就實現(xiàn)了分權,學術的力量也就具有了與行政力量博弈的制度。 …[詳細]
      大學校長要限權也要擴權
  其實,我國大學校長的權力是相對的。一方面,處在行政體系里的大學校長,在校園內的權力很大,用中科院院士殷鴻福的話說,是學校范圍內全部人口的“鎮(zhèn)長”。但在上級主管部門面前,他們的權力又很小,資源都要上級給予。曾經有一所大學接受教育部教學評估,領導班子傾巢出動迎接評估組女秘書。另一方面,校長的行政權力很大,自主辦學權卻很小。 …[詳細]
  大學章程要真正成為大學“憲章”,須經立法程序,這就是,通過學校教師委員會、學生委員會討論、審議的大學章程,應該提交學校舉辦者同級人大機構討論、審議(對于國立大學,審議機關為全國人大;對于省立大學,審議機關為省人大,私立大學則視舉辦者所在地區(qū)而定)。經過這一程序制訂的大學章程,本身就是法律文本。不僅對大學管理具有法律效力,也適用于處理學校和政府、社會機構的權責關系。 …[詳細]
      中國高校需要更多“復旦憲章”
  面對中國高校的諸多病癥,人們曾開出過各類藥方。其中,單純強調道德主義的藥方不但顯得空洞,而且凸顯了對無權無勢者的暴力態(tài)度:在金字塔式的等級制結構中,在“一把手”全面掌控“群眾”命運的體系里,要求無權無勢者保持“自由之精神,獨立之思想”無疑于將他們置于兩難境地,其結果只能是制造各類冷笑話。解鈴還須系鈴人,體制之病必須在體制的層面上治療。既然中國高校之病源于集權體系,那么,不建立分權的體制就無法消除其病根。 …[詳細]
  沒有具體的分權體制,“學術獨立,思想自由,政羅教網(wǎng)無羈絆”不是永遠的追憶,就是永遠的理想。分權的實質是弱化權力而強化權利,讓普通個體由服從者、匍匐者、無力者站立成為權利主體。只有當普通教師能夠以權利主體的身份為與各級行政權力對話和博弈時,他們才能重新學會直立行走,才能有尊嚴地活著,中國大學和中國學術才能有靈魂可言。從這個角度看,復旦大學以章程的形式限制校長等各級一把手的權力,要求“依法治校,民主決策”,凸顯學術權利對行政權力的制約作用,無疑走對了方向。 …[詳細]
投票與調查
擴展閱讀
· 去行政化拿教授開刀實為推卸責任
· 回歸學術是大學去行政化基點
南科大校長:去行政化就是砸爛鐵飯碗
從“根叔”走紅看大學“去行政化”
話中音
  復旦教改應贊揚,只怕體制不幫忙。將來別人做校長,是否還能守憲章?
——《燕趙晚報》·賈志勇
  很多學校都貌似有了大學章程,但這章程很難解決困惑大學的根本問題,而且也會隨行政領導的變更而變更
——新民網(wǎng)·熊丙奇
  如果‘復旦憲章’可以實施并推廣的話,那么,中國高校所患的行政病將得到救治,學術和教育將至少部分地擁有獨立的靈魂。
——南方網(wǎng)·王曉華
  任何權力都應當受到約束,大學校長概莫能外。復旦大學提出的分權治理模式,是繼南方科技大學自主招生、自授文憑之后的又一次有益嘗試。應當看到,高校“去行政化”任重道遠,其中很大一部分阻力并非來自校內,也并非是由于校長權力過大。如何劃清學術與行政的權責關系,從更高層面上保障高校學術自由,并避免高校改革成果“人走政息”,當前應著重考量。
網(wǎng)友互動 點擊進入論壇討論  歡迎網(wǎng)友提供熱點話題 
 
  用戶名 密碼 匿名
 查看評論
往期話題
“校長限權”能否換來學術自由?
2011:令人期待的民生之年
2010年終記憶 過去不是“浮云”
2011:中國汽車業(yè)的自我救贖
就業(yè)腐敗豈能經過“層層批示”?
教育部新規(guī)能否根除借讀費?
投資A股這一年,你賺了嗎
“醉駕”入罪豈能因人而異?
“最牛工資單”牛出多少弊端
2011中國經濟往何處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