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策劃:周錫生 本期策劃:黃庭滿 本期編輯:楊理光
核心提示  
  近日,河南省公安廳決定在全省范圍內取消豫O號牌,所有黨政機關和政法機關使用的豫0號牌,全部采用自編自選方式更換為民用號牌。取消“特權號段”固然是一種進步,然而,特權車享有的種種特權,能否隨著一塊小小的牌照而去?隱藏在牌照之外的“公車私用”等問題,又該如何解決?
擔憂  警車掛民牌,公眾怎監(jiān)督?
  公車改掛民用車牌,初衷始于對公車特權的整治,剝離公車的行路特權,目的在于還路于民。這個初衷,應該說是非常美好的,然則懸掛民用車牌之后,卻真的使公車大隱于市了,從整治公車私用和濫用的角度來說,反而不利于公眾監(jiān)督。
? 無“O”公車“私奔”怎么辦?
根源  特權思想不除,特權車難禁
  “特權車”之所以屢禁不止,大行其道,其關鍵在于各地整治活動將重點放在了整治特權車牌,而沒有根除一些人心中的特權思想。公務人員和領導干部的特權意識根深蒂固,一些有形特權車易于取消,更多無形特權車卻難于治理。
? 特權車背后是“特權人”
解藥  要與民同牌,更要與民同權
  遏制特權,比遏制特權車更重要,如果權力不被約束,開公車的人依然驕橫,以特權自恃。與民同牌之后,關鍵是要做到與民同“權”,在交通法規(guī)面前一律平等。至于治理“公車私用”的問題,則需要通過削減公車數(shù)量逐步實現(xiàn)。
? “與民同牌”不如“與民同罰”
  各地各部門為遏制公車腐敗出臺過許多辦法,有的地方給公車貼上“公務標識”,有的不定期對娛樂場所、飯店等進行巡查。河南取消“O”牌,體現(xiàn)著當?shù)卣卫砉噯栴}的“制度善意”。然而,如果不削減公車數(shù)量,不擴大公眾監(jiān)督,不加大問責力度,現(xiàn)行的制度設計就會流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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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車換民用牌,換湯不換藥
· 公車從此“大隱隱于市”?
· 警惕特權思想的“障眼法”
話中音
·   “欲效法濟南‘專拍哥’的河南民眾算是無用武之地了。”
——《北京晚報》·張麗
·   “與民同牌只是鋸箭之舉,裁減公車才是釜底抽薪?!?/a>
——《羊城晚報》·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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